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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冷链食品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基金管理办法

()、总则

  1. 为推动冷链食品质量安全控制领域相关技术的自主创新,促进学术交流,发现和培养本领域的科技人才,河南省冷链食品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资助国内外相关技术领域的科技工作者依托本实验室的开放研究环境开展研究工作。

  2. 实验室每两年公布一次《河南省冷链食品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研究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资助的具体研究内容作明确界定。

()、资助对象

  1. 申请者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 实验室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本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

()、开放课题申请

  1. 申请采取集中受理方式。申请课题须符合《指南》资助范围的研究,强调学术思想的新颖性,重点支持有应用前景的创新性基础研究,并鼓励新兴学科方向上的课题申报。

  2. 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一项。申请者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位),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在研的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两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一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3. 基金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两年,具体情况因题而异。

  4. 申请课题的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研究目标明确、可考核,经费预算合理。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

  5. 基金资助一般为3-5万元,根据具体情况因题而异。由学术委员会和实验室主任审议决定。

  6. 特别优秀的或有明确前景的课题可滚动支持。

()、开放课题评审与批准

  1. 实验室对开放课题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基金申请书不予报送实验室学术委员会。

  2.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以会议或书面通讯评议方式对基金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每项申请一般由3位委员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突出重点的原则,批准资助课题及资助额度。

  3. 根据评审结果,由实验室主任于立项当年12月签发项目立项批准书,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学科组。

()、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1. 申请者接到项目立项批准书后,须按批准意见撰写资助项目计划书。逾期不报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说明理由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

  2. 研究计划实施中,涉及到预定目标、研究内容、计划实施等的改变、以及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须提出报告,经所在学科组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审批。

  3. 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所在学科组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实验室备案。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在原单位或调入单位完成基金项目,但须调入、调离双方及实验室签署意见,并报实验室审批及备案。

  4. 实验室每年度对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于每年度结束时提交《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对不报送进展报告、工作无进展、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下期经费。项目负责人如不能纠正、补报,实验室将中止资助。

  5. 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一般允许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一年,但须在项目原执行期结束前两个月提出申请,由项目依托学科组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审批。

  6. 基金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三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河南省冷链食品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有关的软硬件原始资料。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将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对优秀研究成果将颁发“优秀成果证书”。向实验室提交的材料包括:

  • 项目结题报告;

  • 项目技术总结报告(格式自拟)

  • 发表学术论文原件;

  • 著作、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 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技术档案、资料及其目录清单

  1. 实验室按年度检查课题执行情况,发现完不成或原计划方案有问题时,有权暂时中止,调整或取消基金资助。

()、课题成果归属

  1. 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所取得的论文、专利、奖项等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

  2. 属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的研究成果申报和论文发表时的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必须是“郑州轻工业大学,河南省冷链食品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英文为“Zhengzhou University of Light Industry, Henan Key Laboratory of Cold Chain Food Quality and Safety ControlZhengzhouP. R. China”。要求基金资助课题至少发表一篇SCI论文。重点资助课题必须发表中科院分区JCR 2区及以上SCI论文1篇。

  3. 属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等,均应标注“河南省冷链食品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项目资助”字样,英文为: Supported by Henan Key Laboratory of Cold Chain Food Quality and Safety Control。鼓励已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开展的研究项目继续申请更高层次的基金、攻关和其它重大项目。

()、开放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1. 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郑州轻工业大学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 项目经费只可用于科研业务支出。开支的范围包括:测试、计算及分析费等;项目组成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贴费及杂费等;实验材料等低值易耗品购置费等;参加重要学术活动、学术成果的鉴定、发表和出版、购买与项目或学科相关的图书资料等费用支出等。

()、附则

  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河南省冷链食品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